
電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電力可靠供應、支撐電力安全生產、提高電力優質服務水平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擔負著保障電力可靠供應、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重大使命和責任。隨著我國推動能源革命、建設能源強國步伐的加快,全社會對用好電的需求持續擴大,電力可靠性管理在新發展階段面臨著一系列新形勢和新挑戰。近期,《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于6月1日開始施行,從理論體系、組織體系和監管體系等方面實現了全方位突破和提升,拓展了外延、豐富了內涵。全面貫徹落實《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是引領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領域全方位延伸、補強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薄弱環節、全面提升電力可靠性管理技術水平、開創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值此《辦法》施行之際,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司長苑舜就《辦法》出臺的背景、亮點以及如何落實等問題,接受了本刊記者的專訪。
電力可靠性管理是電力安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經歷了哪些變遷與沿革?此次修訂《辦法》面臨著怎樣的背景?
苑舜:自上世紀80年代我國引入電力可靠性管理,原水利電力部成立“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來,伴隨國家機構體制改革歷經了能源部、電力工業部、國家經貿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等主管部委的變遷,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歷經40余年發展,已成為我國電力生產運行工作的核心管理手段,是提升電力安全生產能力、優質服務水平和促進重大電力設備制造提質升級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世界銀行“獲得電力”營商環境評價中的主要指標之一。國家高度重視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優化營商環境、新一輪農網升級改造等戰略部署中均將其作為電力行業的主要要求和指標之一。 2005年,電力可靠性管理納入電力監管體系。2007年4月,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布實施《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24號)(以下簡稱“原《辦法》”),成為過去全行業開展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根本依據。原《辦法》頒布以來,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黨中央提出建設能源強國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能源轉型和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深入推進,電力行業發生深刻變化,原《辦法》已不能滿足電力高質量發展需求,急需修訂完善。修訂原《辦法》,是為順應以下幾方面的需要: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要求的需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能源安全工作,隨著經濟發展與能源轉型的不斷推進,在能源保供、鄉村振興、民生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對電力可靠性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電力可靠性管理作為電力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的基礎性工作,需要及時根據形勢的變化和最新要求做出優化調整。 適應電力可靠性管理體制變化的需要。近年來,電力可靠性監管體制出現重大變化。2013年6月,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和原國家能源局重組成立新的國家能源局,2018年2月,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掛牌成立。此次《辦法》的修訂是根據國家能源局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情況,適應當前管理體制和發展要求之舉。 適應電力供應保障工作新形勢的需要。當前,全國電力負荷需求快速增長,局部地區出現電力供應緊張現象,電力供應保障成為當前電力工作的重中之重。電力可靠性管理作為電力生產運行的重要管理手段,傳統的數據統計分析已不能滿足要求,需進一步擴充工作范圍,明確各主體的管理職責,為電力供應保障提供系統性工作方案。 完善電力可靠性工作體系的需要。電力可靠性管理是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但原《辦法》僅對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電力可靠性管理職責進行了規定,未涉及地方政府能源管理和運行管理部門,造成了轄區行政管理工作的缺位。同時,原《辦法》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可靠性工作體系、規范數據統計報送等工作的要求不夠完整和明確,導致實際推進過程中企業對應承擔的主體責任理解差異較大,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在“雙碳”目標背景下,我國能源電力發展進入新階段,您認為當前電力可靠性面臨哪些挑戰?在“十四五”期間電力可靠性管理需要重點開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苑舜:在新發展階段,我國電力工業發生了巨大變化,“雙碳”目標加快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發展,間歇性負荷和系統備用容量增加,調頻調峰能力減弱,穩定控制日益復雜,電力系統結構的承載能力和適應性面臨新的挑戰。電力可靠性管理保障電力系統和重要安全運行的技術支撐作用需要進一步提升。 去年以來,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高位運行,全國電力負荷需求快速增長,局部地區持續出現電力供應偏緊現象,保障電力供應成為電力工作的重中之重。現階段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電力需求將不可避免繼續增長,供應短缺現象在局部地區仍可能出現,電力可靠性管理面臨著全面提升管理效能的迫切需求。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貫徹落實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能源強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等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服務國家能源安全總體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精準發力,進一步完善工作體系、監管體系和保障措施,著力健全電力可靠性技術標準體系,擴大電力可靠性管理領域,提升可靠性管理的技術創新水平。到2025年,電力可靠性管理法律法規、制度、標準體系需進一步優化完善;電力可靠性管理組織體系更加科學嚴密;電力可靠性數據質量得到全面提高,有效支持監管機構多維度分析研判需求;電力可靠性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取得明顯進步;通過可靠性預測、評估、評價、預警等,進一步確保大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辦法》的修訂對于我國電力行業發展具有怎樣的意義?和原《辦法》相比,新《辦法》從整體框架到具體條款作了哪些完善?有哪些新亮點和新規定?
苑舜:《辦法》全面突破了原有理念,系統完善了工作體系,重塑了管理內容,實現了電力可靠性從微觀設備管理向宏觀供應安全管理的轉變,標志著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其重點突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系統性完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根據當前電力行業管理機制,《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各級能源管理部門、監管機構以及電力企業可靠性工作職責,對電力生產、供應各環節均提出了明確工作要求,構建覆蓋各部門、各層級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進一步規范發、輸、供環節電力可靠性管理內容,明確各環節可靠性管理要求和措施,以及可靠性指標在設備選型、運行維護、缺陷管理、電網規劃、城鄉配網建設等方面的應用。完善可靠性數據管理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分工、質量要求、報送內容、時限要求、數據管理等方面內容。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可靠性管理工作,鼓勵電力設備制造企業、行業協會、科研單位開展電力可靠性研究和應用。 革命性重塑電力可靠性管理內容。根據電力發展需要,《辦法》對電力可靠性管理的內容進行了拓展。參照國際成熟經驗,立足保障電力供應,在傳統設備可靠性管理基礎上,增加了電力系統可靠性管理等內容,實現了可靠性從微觀設備管理向宏觀供應安全管理的轉變;貫徹促進民生改善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增加了用戶可靠性相關內容,對用戶工程運行維護、設備消缺、安全保護以及重要電力用戶電源配置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實現了電力可靠性管理向負荷側延伸的轉變;根據電力行業信息化、自動化技術發展情況,增加了網絡安全相關內容,實現了電力可靠性管理與電力行業網絡安全、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等工作的有機結合。 全方位突破電力可靠性管理傳統理念。《辦法》按照規范電力可靠性全過程管理理念,在目前電力可靠性管理信息統計、分析、發布的基礎上,新增了電力規劃、燃料保障和電力供應、電力設施保護、用戶管理、優化營商環境、網絡安全等相關內容,使電力可靠性管理成為電力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同時,《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門和電力運行管理部門的可靠性管理職責。通過以上措施,電力可靠性實現了從現有的被動監督管理轉向主動動態管理,從傳統的信息管理、結果管理向過程管理的轉變和突破。管理創效重在制度落實。請問下階段如何推進《辦法》有效落實,保障電力可靠供應?
苑舜:《辦法》的實施是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大改革,新增的電力系統可靠性、用戶可靠性管理等內容在國內是首次提出,缺乏成熟經驗可循。針對新任務,電力可靠性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營造有利環境,圍繞能源安全大局大膽創新,推動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跨越式發展。 《辦法》涉及政府部門、電力企業和電力用戶,面廣、量大、層級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分層分級原則制定并落實好宣貫方案,采取會議、培訓、競賽等形式多樣、群眾易于接受的途徑和方法,營造濃厚氛圍,做到從業人員應培盡培;要做好頂層設計,研究完善電力可靠性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抓緊制定相關實施細則,電力企業要根據《辦法》規定及時修訂內部工作制度和流程,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去年以來,受自然災害頻發、電煤價格持續高位運行等因素影響,我國部分火電機組、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有所降低,非計劃停運次數增加,客觀上對電力供應保障造成了一定影響。隨著我國電力負荷快速增長、電力系統日趨復雜和新能源發電占比增加,國際能源供應鏈脆弱性顯現,我國重要電力設備的可靠性將繼續面臨嚴峻挑戰,各單位要進一步研究完善重要電力系統和設備的可靠性評估體系,加強設備狀態監測和評估,積極推廣應用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維修(RBM)、以可靠性為中心的檢修(RCM)等設備檢修模式,提升檢修效率和質量,嚴防“帶病運行”,保障電力系統穩定運行。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加大《辦法》貫徹落實力度,積極做好政策宣貫、制度銜接等后續工作,推動各項規定落實到位,全面提升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
(來源:《中國電力企業管理》雜志)